兰财大工商院字〔2018〕16号
各系、研究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兰财大校发【2016】9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紧密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的骨干力量和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作用。为了更好的开展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遵循学校班主任队伍应以专任教师为主体的要求,使得班主任队伍能充分发挥优势特长,将我院的师资力量进行最优化利用和配比,更好的指导学生,将学院的学生管理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结合我院近两年来开展班主任选聘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7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全院55周岁以下教职工全部安排学生公寓夜间值班工作(孕期、哺乳期除外);全院55周岁以下教职工全部担任班主任工作,按年龄由低到高依次轮流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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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