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17-04-19 点击数:

 

 

 

兰财大工商院字〔20174

 

 

 

 

各系、办公室: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职工事业心、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制定学院考勤办法,请全院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办法

(修订)

 

工商管理学院

2017418

 

 

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考勤

暂行办法(修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职工事业心、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制定学院考勤办法,请全院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勤时限

1、教师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践)时间;

2)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二下午在不开全院大会的情况下,各系必须组织系活动);

3)运动会、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

2、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学院相关规定考勤。

二、考勤方式

1、教师上课时、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应按照学校要求以指纹打卡为准进行考勤。

2、教师在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运动会、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以签到方式进行考勤。由各系或会议召集人负责签到。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到才有效,代签无效。系主任或会议召集人填写考勤汇总表,每学期末汇总后上报并公布。

三、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说明请假理由及天数,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应电话向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请假,凡手机短信、微信请假的一律不准。返回工作岗位后当天应及时补填请假条,理由正当经领导批准的,按请假对待。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

2、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缺勤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相关领导没有批准的;

3)请假期满不及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上班者;

4未经批准而私自调课不上班者;

5) 政治、业务学习(包括每周系活动)、运动会、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两次无故未到者;

6)弄虚作假者。

4每位教职员工必须保证联络畅通并留存快捷的联系方式,因联络不畅通而造成未能通知到本人,对教职工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处罚措施

教职工考勤结果将与年终考核和评奖评优挂钩。缺勤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学院将酌情处理)。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第一、二次批评教育,迟到三次以上者,按照旷工一次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同缺勤。

2缺勤1次不能评为优秀,如多次缺勤又不听劝告者,建议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情况严重的由学院上报学校,由学校处理。

五、其它

1、本规定若有与学校有关规定发生冲突的内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本办法从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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