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财大工商院字〔2017〕4号
各系、办公室: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职工事业心、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制定学院考勤办法,请全院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办法
(修订)
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8日
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考勤
暂行办法(修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职工事业心、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秩序,现制定学院考勤办法,请全院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勤时限
1、教师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践)时间;
(2)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二下午在不开全院大会的情况下,各系必须组织系活动);
(3)运动会、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
2、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学院相关规定考勤。
二、考勤方式
1、教师上课时、行政人员正常上班应按照学校要求以指纹打卡为准进行考勤。
2、教师在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运动会、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以签到方式进行考勤。由各系或会议召集人负责签到。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到才有效,代签无效。系主任或会议召集人填写考勤汇总表,每学期末汇总后上报并公布。
三、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说明请假理由及天数,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应电话向办公室主任或主管领导请假,凡手机短信、微信请假的一律不准。返回工作岗位后当天应及时补填请假条,理由正当经领导批准的,按请假对待。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
2、请假3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缺勤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相关领导没有批准的;
(3)请假期满不及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上班者;
(4)未经批准而私自调课不上班者;
(5) 政治、业务学习(包括每周系活动)、运动会、临时通知的会议、安排的工作及集体活动时间两次无故未到者;
(6)弄虚作假者。
4、每位教职员工必须保证联络畅通并留存快捷的联系方式,因联络不畅通而造成未能通知到本人,对教职工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处罚措施
教职工考勤结果将与年终考核和评奖评优挂钩。缺勤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学院将酌情处理)。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第一、二次批评教育,迟到三次以上者,按照旷工一次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同缺勤。
2、缺勤1次不能评为优秀,如多次缺勤又不听劝告者,建议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情况严重的由学院上报学校,由学校处理。
五、其它
1、本规定若有与学校有关规定发生冲突的内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本办法从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