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5〕39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郝金磊
副组长:闫向忠
成 员:郭学军 李 强 刘治宏 董 平
马永刚 王 玲 刘海燕 周 杰
麻 鸣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陈 刚
副组长:周文丽
成 员:林 艳 荆 炜 姚 烨 赵玉田
姜诗尧
三、推荐条件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文件中的第三章推荐条件执行。
四、综合评价计算细则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文件中第四章综合评价、《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附件1)执行。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8月28日前完成满足基本条件学生遴选,填写《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
(二)8月31日前组织学生答辩,完成奖励项目加分认定(附佐证材料)和综合评价计算和排名(附件4)。
(三)9月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拟推荐名单。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推荐工作管理,涉及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推荐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荐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推荐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