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经费(重点学科)资助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4-11 点击数:

 

 

 

兰财大工商院字〔20173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科研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单词和水平,鼓励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动我院科学研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教职员工。

第三条奖励原则

1.工商管理学科类的成果,全额资助。

2.原则上一年只资助一部专著。

3.奖励额度:

(1)工商管理学科类100%资助。

(2)大管理类按70%资助。

(3)非管理经济类安50%资助。

(4)若同期申请人数较多,则择优资助。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

 

 

工商管理学院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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